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2023-04-25 15:05:09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强 |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有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内停放车辆应按以下规定有序停放:

(1)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进入有停车条件的停车场或临时规划的停车场内停放。(2)城区主次干道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泊位以内,严禁任何车辆不进泊位随意停放。(3)停放在机动车道泊位内的车辆必须按行进方向靠右有序停放,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严禁逆向停放;(4)大中型客车、大中型货车、低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等不得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5)早7时至晚22时,城区内沿街道路两侧商铺不得占用道路停车装卸、转运货物。(6)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挪作他用或长时间停放车辆。

二、公共汽车不得到站不停或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严禁在停靠点滞留待客。

三、出租汽车不得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公共汽车停靠站内以及交通繁忙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在允许停车路段上下乘客后即停即走,不得在非候客点的道路上停车候客。

四、凡在机动车道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按以下规定进行查扣、处罚。

(1)对牌证齐全的车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移动抄牌、电子监控抓拍、“随手拍”等方式进行依法查处,并对违法乱停车辆在媒体予以曝光。(2)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无牌、报废、套牌、假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及其他严重交通违法的车辆将依法采取拖移、暂扣等强制措施。对该补办牌证的补办牌证后依法顶格处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强制报废;对加装遮阳伞的强制拆除后依法顶格处罚。(3)对违法停放的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一律进行拖移。

五、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祁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4月24日

责编:李强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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